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9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内容
(一)培训对象。主要是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重点面向新入职不满3年人员、转岗人员、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培训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鼓励支持职工直接参加与工作岗位相应的职业(工种)中级工学徒制培训及评价,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低一等级证书且满2年的,可参加高级工及以上学徒制培训及其评价。
(二)补贴标准。对完成学徒制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评价的职工,根据实际培训期限(不超过备案期限),按照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标准在完成培训后一次性给予补贴。对尚未开展技能等级评价但与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确需开展培训的,可结合培训资金实际,遴选设立相关学徒制培训项目,对取得合格证书的,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在完成培训后一次性给予培训补贴。同一本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三)培训要求。在内容上,培训职业(工种)要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匹配,加强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向培育我市“343”创新产业集群高技能人才倾斜。在课时上,以400课时/年为基准确定,实践类课程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数的60%,通用素质课不少于总课程的15%。在形式上,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徒培训,线上培训应依托江苏工匠课堂、徐州职培在线等具备安全稳定、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即时互动和培训质量管控技术功能的平台,平台应能防止篡改数据、线上学习记录造假,防止同一账同时多端口登录、多页面非前端播放课程,防止刷课、挂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虚假培训行为,并且能提供真实有效的线上培训学习过程证明;技能实操在线下完成。在师资上,企业导师应具有与指导岗位相应的实践经验和职业资格,一名企业导师带徒人数一般不超过6名,合作机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实施要求
(四)申报备案。培训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学徒制申报材料,包括:1.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书;2.学徒花名册;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或集体培养协议;4.企业与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5.信用承诺书。申报邮箱:xzxxxt2021@163.com。
(五)组织审核。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通过的项目,在人社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计划,进入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开班备案。
(六)实施培训。企业和合作机构应按照培训备案的方案,组织实施培训,理论培训需在“云眸”系统下进行,并做相关培训台账记录,培训完成后由符合资质的企业、院校或者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学徒组织开展评价,并发放相应证书。
(七)申领补贴。企业在学徒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向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申领补贴,材料包括: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2.技能实操课程照片;3.线上培训平台记录、以师带徒记录等材料;4.培训费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附件:1. 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书
2.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
3.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协议模板
4.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校合作协议模板
5. 信用承诺书
6.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
7. 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训练课程培训指导记录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http://hrss.xz.gov.cn/govxxgk/014052557/2024-08-01/9c5a166e-59fe-4184-a5f3-504f9ca18b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