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徐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目录的通知

2024年02月24日 09:30        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提升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04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徐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职业(工种)目录、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1、2、3),现予发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落实。

一、持续提升培训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省指导目录,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训需求,定期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职业(工种)目录、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等。按照“反映就业需求、体现培训成本、提升培训层次”的原则,对培训成本较高、培训时间较长、就业成效明显及我市产业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在省定基准基础上适当上浮其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我市职业(工种)目录和职业培训评价服务云平台中新备案培训评价项目职业(工种)的名称及其编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调整执行。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二、完善培训机构目录管理。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定期公布补贴性培训机构清单并动态调整。加强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衔接,三星级以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原则上不得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在现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的基础上,补充增加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星级评估评定等级和补贴性培训机构标识等信息项目,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补贴性培训机构应按要求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信用管理云平台及“云眸工程”监管系统统一管理,对出现造假骗补、冒领补贴、违规转包等严重违规情形的补贴性培训机构,将移出目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创业培训分级分类管理。创业培训项目由低到高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等三个层级,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由低到高分为A、B、C、D等四个类别。自行开发的特色创业培训项目对应归入相应层级和类别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劳动者应从低到高逐级参加培训,对劳动者先参加高类别培训项目,后参加低类别培训项目的,对低类别培训项目不予补贴,且参加同一类别培训项目只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2024年全面启用新的创业培训代码表,我市统一按照省编码规则对创业培训项目进行编码和维护(见附件5)。

四、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省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中不带“*”标识的职业(工种)为理论和实操相结合的培训项目,其线上培训课时数原则上不超过总课时数的40%,带“*”标识的职业(工种)线上培训课时可超过总课时数的40%。线上培训应依托“江苏工匠课堂”等具备安全稳定、实名验证、人脸识别、即时互动和培训质量管控技术功能的平台,平台应能防止篡改数据、线上学习记录造假,防止同一账号同时多端口登录、多页面非前端播放课程,防止刷课、挂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虚假培训行为,并且能提供真实有效的线上培训学习过程证明。

五、明确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要求。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jndj.osta.org.cn)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可查询到。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按2024年省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省定基准执行;目录外的按C类职业(工种)补贴基准执行;纳入《江苏省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在同类型一般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提高30%。处于修订过渡过程中的职业(工种),按照《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种及目录信息对照表》(附件4)同等落实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2024年报备的班次和申领的补贴按新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执行,2023年报备的班次和申领的补贴仍按原目录(徐人社发〔2023〕72号)有关要求执行。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宣传,平稳做好新旧目录和标准之间的过渡衔接。原目录(徐人社发〔2023〕72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遇国家和省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徐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2.徐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3.徐州市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

      4.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种及目录信息对照表

      5.创业培训项目编码规则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日


  • 附件【附件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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