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徐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目录的通知

2025年06月11日 09:1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提升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发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2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徐州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职业(工种)目录、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1、2、3),现予发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落实。

一、关于培训补贴工种和标准。根据省指导目录,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培训需求,定期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职业(工种)目录、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等。按照“反映就业需求、体现培训成本、提升培训层次”的原则,对培训成本较高、培训时间较长、就业成效明显及我市产业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在省定基准基础上适当上浮其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补贴标准。

二、关于培训补贴次数。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参加同一类别创业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补贴(含当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次数)。

三、关于职业培训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并公布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三星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应按要求接入“云眸工程”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退出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关于数字技能培训。将14个数字专业技术职业纳入市定职业(工种)目录,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

本通知自2025年4月23日起实施,原目录(徐人社发〔2024〕10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遇国家和省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徐州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

      2.徐州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

      3.徐州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

      4.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种及目录信息对照表

https://hrss.xz.gov.cn/govxxgk/014052557/2025-04-30/9032cb7e-9f99-4483-af44-5ee42bd8a7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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